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

对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对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的公告&苍产蝉辫;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公司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配套执行的《高级认证公司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公司、外贸综合服务公司、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公司、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水运物流运输公司、公路物流运输公司、航空物流运输公司单项标准)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2019年第46号、2019年第229号、2020年第13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说明

      2.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通用标准)

      3.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报关公司)

      5.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外贸综合服务公司)

      6.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公司)

      7.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进出境快件运营人)

      8.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水运物流运输公司)

      9.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公路物流运输公司)

      10.海关高级认证公司标准(航空物流运输公司)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