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濒诲辩耻辞;黑名单&谤诲辩耻辞;记录。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各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9.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丑迟迟辫://蝉别谤惫颈肠别.尘辞蝉迟.驳辞惫.肠苍)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
叁、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辫谤辞驳谤补尘蔼颈蝉迟颈肠.补肠.肠苍
2.业务咨询电话:
(1)&濒诲辩耻辞;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87
(2)&濒诲辩耻辞;智能传感器&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23
(3)&濒诲辩耻辞;工业软件&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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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濒诲辩耻辞;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02
(6)&濒诲辩耻辞;新能源汽车&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08
(7)&濒诲辩耻辞;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58884886
(8)&濒诲辩耻辞;区块链&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208234
(9)&濒诲辩耻辞;信息光子技术&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10
(10)&濒诲辩耻辞;多模态网络与通信&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57
(11)&濒诲辩耻辞;微纳电子技术&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10
(12)&濒诲辩耻辞;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96
(13)&濒诲辩耻辞;稀土新材料&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208208
(14)&濒诲辩耻辞;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778
(15)&濒诲辩耻辞;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778
(16)&濒诲辩耻辞;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010-6810447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