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工业和信息化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科学技术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公安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交通运输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工信信基〔2024〕38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对于创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的通知》(苏工信信基〔2024〕139号),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专题会审,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确定了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地区要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景应用,有序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附件: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名单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工业和信息化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科学技术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公安厅
&苍产蝉辫;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交通运输厅&苍产蝉辫;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对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
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