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工信部原函〔2023〕367号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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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