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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布获得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的商品过度包装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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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对于公布获得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的商品过度包装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市监检测函〔2025〕245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要求,为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综合治理,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现将获得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的具有商品过度包装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机构具体信息和动态调整情况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濒诲辩耻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谤诲辩耻辞;(丑迟迟辫://肠尘补.肠苍肠补.肠苍/肠尘补/蝉辞濒谤/迟叠锄础产颈濒颈迟测厂别补谤肠丑/濒颈蝉迟)查询。

请你们做好检验检测机构商品过度包装检验项目扩项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地市级区域至少有1家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相关能力,并于10月31日前公布辖区内具有商品过度包装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认可检测司 82262762

 

附件:

1.具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具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物》(GB 43284-2023)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