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工信厅节函〔2021〕26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大力推行工业产物绿色设计,加快创建绿色设计示范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组织推荐第叁批工业产物绿色设计示范公司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70号)要求,经公司自评估、地方主管部门(或中央公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等117家公司为第叁批工业产物绿色设计示范公司,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公司要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加强绿色设计创新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绿色产物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每年年底前将绿色设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推荐单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公司要加强对示范公司的指导和服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做好年度总结评估并及时上报。要结合实际继续做好示范公司的培育工作,主动引导本地区、本行业龙头公司开展绿色设计实践,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工业产物绿色设计示范工作不断深化。
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产物绿色设计示范公司名单的监督管理,完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对名单公司进行复核,不再符合示范公司要求的单位及时从名单剔除。
附件:工业产物绿色设计示范公司名单(第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