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濒诲辩耻辞;放管服&谤诲辩耻辞;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对《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公司审批办法》作出修改,优化申请材料,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切实减轻公司负担。本次修改主要对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公司的申请材料作了精简优化:申请公司仅需按要求提供设备和人员明细表、产物目录及所依据的标准目录等。对铁路局通过内部核查或其他方式可以获得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公司提交。同时仅要求新研发产物提供试用考核、技术评审(鉴定)证书或者审查意见,已有产物不需重复提交。
对于修改《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公司审批办法》的决定
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