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公司及经营公司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公司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锄箩蹿诲补辩虫肠蔼163.肠辞尘。
附件:公司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28日&苍产蝉辫;
附件:
对于发布《公司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