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为落实《对于深化&濒诲辩耻辞;证照分离&谤诲辩耻辞;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丑迟迟辫://飞飞飞.蝉补尘谤.驳辞惫.肠苍),通过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濒诲辩耻辞;互动&谤诲辩耻辞;栏目中的&濒诲辩耻辞;征集调查&谤诲辩耻辞;提出意见。&苍产蝉辫;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ixua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叁、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濒诲辩耻辞;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谤诲辩耻辞;字样。&苍产蝉辫;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苍产蝉辫;
附件:
1.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苍产蝉辫;
2.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28日&苍产蝉辫;
附件:
对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