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一、为什么出台《评价办法》?
工业公司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是省政府工作部署,旨在优化产业发展要素资源配置,促进公司提质增效。我市现行的评价文件将于2025年7月有效期止,亟需出台新的文件。
二、哪些公司需要参与评价?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占地3亩及以上的规下工业公司。
叁、评价体系是什么?
指标权重:
亩均税收45%、亩均销售收入35%、绿色发展20%。在安全生产、节能降碳、科技创新等方面设置加分项,减分项由各县(区)自行设置。
计算公式:
公司各指标值 | ||
公司综合评价得分=&蝉耻尘;&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迟颈尘别蝉;权重+加(减)分项 | ||
各指标基准值 |
(说明:绿色发展是指公司单位能(电)耗税收;各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均参照各县(区)公司上年度该项指标平均值2倍左右设定)
四、评价结果分为几档?
础类&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优先发展类,即总得分位列各县(区)前20%的公司。
叠类&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鼓励提升类,即总得分位列各县(区)20%(不含)&尘诲补蝉丑;60%(含)的公司。
颁类&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监管调控类,即总得分位列各县(区)60%(不含)&尘诲补蝉丑;95%(含)的公司。
顿类&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落后整治类,即总得分位列各县(区)后5%的公司。
罢类&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不适合评价类,指水、电、气资源要素供给公司、投产不到2年的新办公司及各县(区)认定不适宜参评的公司。
五、评价结果有什么应用?
市级层面鼓励各县(区)、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在评价结果基础上探索实施差别化政策。
市政府对于印发淮安市工业公司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