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2022年第124号
为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公司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公司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解读】《公司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