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南京江宁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有限公司等56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承诺:
1.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证充(换)电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2.获得补助的充(换)电设施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运营数据保存期不低于5年;
3.没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4.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5.近叁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南京江宁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有限公司等56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承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联系电话:025-69652834。
附件:
1、充电桩运营公司申请承诺公示名单(第四批)
2、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承诺公示公司名称更正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对于印发《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