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农业农村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优先推介
1.特色产物获得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物认证;
2.入选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所在村镇是经农业农村部批准认定的全国&濒诲辩耻辞;一村一品&谤诲辩耻辞;示范村镇。乡村工匠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二、推介范围
1.乡村特色产物:特色粮薯豆、油料、蔬菜等特色种植产物、特色畜禽产物和特色水产物等特色养殖产物、乡土卤制品等特色食品和手工编织、刺绣、剪纸等特色手工产物;
2.乡村工匠:铁匠、铜匠、木匠、篾匠等乡村手工业者和传统技艺人才,以及泥瓦匠等乡村建设工匠。
叁、材料报送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推荐,于11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补别辫尘辞补蔼163.肠辞尘。
四、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系人:戴国欢、韩萌
电话:010-59192713、59192716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汪洋、葛豆
电话:010-59199665、5919966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对于开展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物和乡村工匠推介工作的通知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