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市政府《对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发〔2022〕7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公司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公司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总工会六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2021年度公司稳岗返还的市直公司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市直共有1510户公司符合享受公司稳岗返还政策,受惠职工79456人,返还资金总额42937902元。现将符合条件的市直公司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尘诲补蝉丑;4月21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83612117、83612115
附件:淮安市失业保险公司稳岗返还汇总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疫情应对丨对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