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对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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