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公司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别苍蝉辫;税务总局对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别苍蝉辫;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濒诲辩耻辞;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公司,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谤诲辩耻辞;调整为&濒诲辩耻辞;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公司,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谤诲辩耻辞;。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公司存量留抵税额。
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别苍蝉辫;税务总局对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别苍蝉辫;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公司、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