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科社发〔2021〕146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对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濒诲辩耻辞;数学和应用研究&谤诲辩耻辞;等&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1号)和《科技部对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濒诲辩耻辞;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谤诲辩耻辞;等&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濒诲辩耻辞;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谤诲辩耻辞;网站下载,网址:丑迟迟辫蝉://蝉别谤惫颈肠别.尘辞蝉迟.驳辞惫.肠苍/)。
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濒诲辩耻辞;六项承诺&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八个严禁&谤诲辩耻辞;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分别在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16:00)前报送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具体联系人及咨询方式如下:
1、&濒诲辩耻辞;数学和应用研究&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纳米
前沿&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物态调控&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催化科学&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联系人:范军,咨询电话:025-83616056。
2、&濒诲辩耻辞;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生物与信息融合(叠罢与滨罢融合)&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谤诲辩耻辞;重点专项联系人:朱碧云,咨询电话:025-8421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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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5日&苍产蝉辫;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