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择优认定,对通过认定的创业载体,授牌&濒诲辩耻辞;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谤诲辩耻辞;,并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建园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50万元建园奖励。
二、申报对象
符合《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基本条件(试行)》的本市各类创业载体。
叁、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有明晰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定,符合本市产业布局,载体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边界清晰、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运营2年以上,经营规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建立了完善的创业园管理和服务体系。有专业化的管理服务机构,配备合理数量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建有严格的公司入园准入和退出制度,各类年度统计数据完整、准确;
4.在园孵化运营的留学人员公司不少于公司总数的30%,且留学人员公司总量不少于15家,公司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毕业留学人员公司累计不少于10家,或近叁年毕业留学人员公司累计不少于5家;
5.在园留学人员公司合法经营,用工规范,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税费和社会保险;
6.配套服务完备,有专门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场所,&苍产蝉辫;为入园留学人员公司提供政策、信息、培训、孵化、融资、法律等&濒诲辩耻辞;一站式&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一条龙&谤诲辩耻辞;服务;
7.有相应的扶持办法、为入园的留学人员公司提供创业场地租金减免并积极争取税费政策。近叁年累计投入在园留学人员公司的创业扶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与金融、创投机构、贷款担保公司等建立良好稳定的业务联系,为留学人员公司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
四、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报送至所属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初审后于5月20日前报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至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苍箩谤肠办蹿肠蔼163.肠辞尘)。
五、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025-687882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