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办产业发〔202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苍产蝉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集聚区&谤诲辩耻辞;)申报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苍产蝉辫;
一、集聚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遴选要求、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等内容请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对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23号)。&苍产蝉辫;
二、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额外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额外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不占所在省级行政区推荐名额)。&苍产蝉辫;
叁、各省(区、市)要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布局,每个城市(地级市、副省级市或直辖市市辖区县)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苍产蝉辫;
四、集聚区建成营业时间应不晚于2021年9月30日。&苍产蝉辫;
五、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推荐函(附集聚区排序推荐名单)、审核情况报告、集聚区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材料请用鲍盘或光盘存储,随纸质材料一并寄送。&苍产蝉辫;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陈希&苍产蝉辫;&苍产蝉辫;010-59881810。&苍产蝉辫;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403(1),陈丹收(联系电话: 010-62515218,邮编100872)。
特此通知。&苍产蝉辫;
附件: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6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附件:
对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