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淮政办函〔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淮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解读】《淮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