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按照《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苍产蝉辫;财政部&苍产蝉辫;商务部&苍产蝉辫;海关总署&苍产蝉辫;市场监管总局令&苍产蝉辫;第44号)要求,现将公司提交的2021年度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编:100804
单&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传&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真:010-660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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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2年4月8日
附件:
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