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南京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公司名单确定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3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5-83630855
信箱:苍箩丑产锄丑肠蔼163.肠辞尘
附件:
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