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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印发《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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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印发《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市监规〔2023〕4号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经营主体创业成本,提升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现将《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试行)

2.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