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常市监规〔2023〕4号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经营主体创业成本,提升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现将《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试行)
2.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对于《常州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