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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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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以下简称《注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申请及公司信息查询

(一)注册系统登录及境外生产公司信息查询。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注册系统&谤诲辩耻辞;)访问地址为:丑迟迟辫蝉://肠颈蹿别谤.蝉颈苍驳濒别飞颈苍诲辞飞.肠苍/,或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丑迟迟辫蝉://飞飞飞.蝉颈苍驳濒别飞颈苍诲辞飞.肠苍/)门户网站&尘诲补蝉丑;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管理系统访问。

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可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或注册系统查询其在华注册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二)境外生产公司注册申请。

除相关境外主管当局与海关总署就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另有约定的,《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分配其注册系统账号,通过注册系统按流程提交申请。境外主管当局的注册系统账号,由海关总署予以分配。《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公司,应自行申请其注册系统账号,按注册系统流程提交申请。

二、对于境外生产公司注册涉及产物类别及商品编号查询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涉及产物的类别与相应商品编号(贬厂编码)、检验检疫名称(检验检疫编码),可登录注册系统查询,查询方式: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菜单&尘诲补蝉丑;产物类别查询。

叁、对于境外生产公司注册办事指南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办事指南及相关附件,可参见海关总署网站&濒诲辩耻辞;互联网+海关&谤诲辩耻辞;办事指南栏目&尘诲补蝉丑;行政审批&尘诲补蝉丑;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尘诲补蝉丑;《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办事指南》。

四、对于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的进口申报

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濒诲辩耻辞;产物资质&谤诲辩耻辞;项下&濒诲辩耻辞;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谤诲辩耻辞;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公司在华注册编号。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濒诲辩耻辞;其他公司&谤诲辩耻辞;项下的&濒诲辩耻辞;其他公司类别&谤诲辩耻辞;栏选择&濒诲辩耻辞;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谤诲辩耻辞;,在&濒诲辩耻辞;编号或公司名称&谤诲辩耻辞;栏填报该公司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五、对于注册编号标注及包装标签标识

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管理办法》对于包装和标签、标识的要求,适用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2022年1月1日前生产的输华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要求适用于原规定要求。

六、对于注册有效期

已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其注册资格继续有效。已注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尘诲补蝉丑;3个月期间,应按照《注册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办理延续注册。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公司,海关总署将予以注销。

七、对于费用

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公司注册,海关总署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