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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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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根据《对于印发&濒迟;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驳迟;的通知》(苏环办字〔2021〕171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动态调整的正面清单(749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512-652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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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2季度动态调整后名单)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1日&苍产蝉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