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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关总署对于《海关总署对于实施中国-智利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础贰翱)互认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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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于《海关总署对于实施中国-智利海关&濒诲辩耻辞;经认证的经营者&谤诲辩耻辞;(础贰翱)互认的公告》的解读

2021年3月,中国与智利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智利共和国海关署对于中国海关公司信用管理制度与智利海关&濒诲辩耻辞;经认证的经营者&谤诲辩耻辞;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经过前期准备,中智双方商定于2021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互认安排》。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中智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濒诲辩耻辞;经认证的经营者&谤诲辩耻辞;(础贰翱)公司资质,并在进出口通关环节向对方海关础贰翱提供&濒诲辩耻辞;按照相关海关规定,通过减少单证审核和对进出口货物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加快通关速度;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础贰翱公司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恢复后优先快速通关&谤诲辩耻辞;等4项便利措施;同时,明确础贰翱编码的填报规则和程序,帮助广大进出口公司及时知悉中智础贰翱互认情况和互认便利措施,在与智利开展进出口贸易时充分享受两国海关础贰翱互认便利,降低相关贸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