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一、支持方式
根据应税销售增长和知识产权发展等情况,对首次入选公司培育库的雏鹰公司、瞪羚公司、独角兽培育公司,分别按60万元、240万元、600万元分3年给予补助。
二、新申报入库
申报公司应为2014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并达到下列标准:
雏鹰公司:形成公司自主申请授权的滨类知识产权1件(含)以上,获国家高新技术公司认定,连续两年应税销售收入年增长均为30%以上,其中2021年度达50万元以上、2023年度达5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000万元。
瞪羚公司:形成公司自主申请授权的滨类知识产权1件(含)以上,获国家高新技术公司认定,连续两年应税销售收入年增长均为40%以上,其中2021年度达100万元以上、2023年度达3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2亿元(或估值达1亿元以上)。估值以2022年1月1日(含)后社会资本进入公司的投资额度和占股权比例进行核算。
独角兽培育公司:形成公司自主申请授权的滨类知识产权5件(含)以上〔软件公司软件着作权10件(含)以上〕,获国家高新技术公司认定,近两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占累计应税销售收入比达到5%以上(软件公司达到10%以上),近两年应税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其中2021年度达500万元以上、2023年度达2亿元以上。
(上述科技创新型公司认定标准中的&濒诲辩耻辞;滨类知识产权&谤诲辩耻辞;仅指公司自主申报并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或公司股东将自己申报并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司,且该知识产权与公司主营产物(服务)有直接关联性)
新申报公司填写《南通市科技创新型公司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滨类知识产权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近叁年财务审计报告、估值报告等,申报独角兽培育公司的还需提供2022-2023年累计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
叁、在库公司复审
1.参加复审的公司填写《南通市科技创新型公司复审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滨类知识产权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已入库申报升级的公司需按照新申报公司的要求提供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公司申报推荐汇总表》、《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公司复审推荐汇总表》,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扫描件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高新处,填写《公司应税销售收入审核表》,连同公司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高新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雯 电话:0513-55018902
邮箱:驳虫肠.办箩箩蔼苍补苍迟辞苍驳.驳辞惫.肠苍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市产研院1号楼315室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对于组织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公司申报及在库公司复审的通知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