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对于组织开展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征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物类别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生物基化学品、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酶制剂、天然产物生物合成、专用设备及材料等重点领域,聚焦以下类型,征集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标志性产物(全市推荐产物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
(一)重大创新型。属于具有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创新型产物创制,已实现量产或完成产业化验证、处于商业化早期,大规模生产后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关键提升型。属于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新型产物创制,有助于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增强关键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水平。
(叁)规模替代型。属于对大宗工业产物传统生产方式的替代,具有技术、工艺或原料优势,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可持续生产能力和产物品质、减少碳排放等方面有显着效益。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为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制造公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公司等,应具有良好的生物制造相关产物研发生产能力,各项管理运行制度健全,近叁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请产物的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对于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产物,需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对于尚处商业化早期的产物,需已完成中试验证并具有显着的产业化应用价值。鼓励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创新型产物提出申请。
(叁)申请产物名称应准确、科学、严谨,符合行业和社会认知。原料、技术工艺与其他同类型产物具有明显区别且形成差异化竞争力的,可在产物名称前添加相应修饰性定语加以表征。最终入选的标志性产物名称在自主申请基础上,由专家核定。
(四)申请产物及涉及的技术等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等,申请主体对所申请产物拥有知识产权,其中申请产物涉及特殊审批、注册或备案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且申请主体为公司的,该申请主体应为相关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
叁、材料要求
1.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叁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公章(纸质版一份)。
上述材料汇总后于11月5日(下周二)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颁座17贵51)。
联系电话:消费品工业处 025-68788779
联系邮箱:箩颈苍虫蹿2211蔼126.肠辞尘
附件:
1.省工信厅对于组织开展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2.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申请表
3.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对于开展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