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4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苍产蝉辫;
为推动印染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和《印染公司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印染行业规范公司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印染公司申报和初审工作。
二、印染公司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参照《印染公司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中《公司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满足各项条件后,按照《印染公司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叁、公司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4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4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四、各地工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公司2024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公司进行核查。
五、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公司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5日前报我部(消费品工业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肠丑别苍虫耻补苍蔼尘颈颈迟.驳辞惫.肠苍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附件:
1.印染公司规范公告申请书
2.印染公司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消费品工业司 010-68205660,填报咨询 15501050231)
附件:
《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印染公司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