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创新产物推广办公室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监督管理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南京市创新产物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南京市创新产物推广办公室对于印发&濒迟;南京市创新产物评价管理办法&驳迟;的通知》(宁创新产物推广办〔2022〕1号)同步废止。
附件:南京市创新产物评价管理办法
南京市创新产物推广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