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镇发改服务发〔2023〕334号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发改委,镇江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省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领军公司、两业深度融合试点申报推荐工作,对优秀公司同时推荐申报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濒诲辩耻辞;331&谤诲辩耻辞;工程。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市级&濒诲辩耻辞;522&谤诲辩耻辞;工程申报营业收入基本要求。相关公司在我市注册,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示范区原则上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公司原则上营业收入高于5000万元;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两业深度融合试点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园区原则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龙头骨干公司试点原则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
2.市级&濒诲辩耻辞;522&谤诲辩耻辞;工程其他要求均参照省&濒诲辩耻辞;311&谤诲辩耻辞;工程申报要求,表格填报、材料撰写按照省文件规定。
3.汇总上报。请各地发改部门认真摸排推荐,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公司、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一份。汇总申报材料后正式行文于9月4日前报送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联系人:马光军联系电话:0511-89667231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对于组织开展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濒诲辩耻辞;331&谤诲辩耻辞;工程第叁批集聚示范区、第二批领军公司和第叁批两业融合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