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一、政策支持
工业母机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二、申请条件
1.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物,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物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公司;
2.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物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公司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3.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公司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公司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2024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公司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物收入占公司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公司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叁、申请方式
申请列入清单的公司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飞飞飞.驳测尘箩迟补虫.肠辞尘),选择&濒诲辩耻辞;工业母机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谤诲辩耻辞;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公司,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公司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中第2、3、6、8项,其余项若有变化请一并提交。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对于2024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公司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