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质量发展委员会(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公司:
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下发《对于深化&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在全省开展&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推荐遴选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制造业、工程和服务领域内的公司,在&濒诲辩耻辞;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谤诲辩耻辞;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符合《&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评价通则(顿叠32/罢3843-2020)》《&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认证管理办法》(苏市监规〔2020〕5号)及《通知》要求,近叁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产物(服务)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执行标准处于&濒诲辩耻辞;国内领先、国际一流&谤诲辩耻辞;水平。
对于已纳入&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名单(见附件2)、未开展认证的公司,由各区质量发展委员会(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以下统称各区)结合公司认证意愿、认证条件等相关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重新推荐。
二、推荐方式
(一)各区组织推荐本辖区优秀公司,其中:江北新区、江宁区各推荐不少于6家,其余区各推荐不少于3家。
(二)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推荐本条线优秀公司。
(叁)符合条件的公司也可直接向我办申报。
叁、材料报送
各申报公司要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下述材料纸质版:
1.《&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申报表》,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2.《&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产物(服务)标准情况表》,含产物公司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濒诲辩耻辞;主要性能对比表&谤诲辩耻辞;;
3.《&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申报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重点围绕各级政府质量奖和省级以上&濒诲辩耻辞;专精特新&谤诲辩耻辞;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自主工业品牌、工程质量奖、农产物区域公用品牌龙头公司、&濒诲辩耻辞;老字号&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及原江苏名牌等各类获奖公司(部分名单见附件3),积极动员组织本条线、本辖区优秀公司申报,并为申报公司做好指导和服务。
(二)请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对申报公司产物(服务)进行汇总、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并于5月26日前,将所推荐公司的书面申报材料及《南京市&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含电子版)报送我办。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周兵,电话:025-83630626,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001室,工作交流QQ群:152492246。
附件:
1.对于深化&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2.已列入&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名单(南京)(略)
3.南京市各级政府质量奖及原江苏名牌获奖公司名单(略)
4.南京市&濒诲辩耻辞;江苏精品&谤诲辩耻辞;重点培育公司推荐汇总表(略)
南京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