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根据《对于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财会〔2022〕21号),结合《苏州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奖励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内容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做精做专的奖励。
经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审核流程,拟对4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奖励。现根据2023年度实施方案规定,将《对于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度实施方案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各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受理电话:0512-68616703
受理邮箱:办箩肠蔼肠锄箩.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
地址:苏州市叁香路998号11号楼753室,邮编:215004
附件:拟奖励的苏州市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