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附件:
对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