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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镇江市丨《对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司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7-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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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在镇江市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公司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镇江市中小公司专精特新产物认定办法(试行)》(镇经信〔2016〕31号)中的申报基础条件和要求。

(一)专精特新产物

1.2021年,申报产物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2.拥有1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

3.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物领先水平,产物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位居国内前十位或省内前五位。

(二)小巨人公司

1.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主导产物(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十位或省内前五位;

2.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5%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5%以上;

3.生产技术、工艺及产物质量性能国内领先,获评高新技术公司、科技型中小公司或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

叁、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公司向各地中小公司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各主管部门初审后于7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0511-8502397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