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3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发改高技〔202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根据《国务院对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为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公司或项目、软件公司清单(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清单&谤诲辩耻辞;)制定工作,现将有关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条件和项目标准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公司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对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对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软件公司,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公司,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公司,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公司和先进封装测试公司,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公司,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公司的清单。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二、申请列入清单的公司,原则上每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丑迟迟辫蝉://测测驳濒虫虫产蝉.苍诲谤肠.驳辞惫.肠苍/虫虫产蝉-蹿谤辞苍迟/)中提交申请并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可先提交未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告,并于4月16日后10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填报系统中补充提交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地方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谤诲辩耻辞;)根据公司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公司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政策》第(一)、(叁)、(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公司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政策》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清单后,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最终确定。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四、清单印发前,公司可依据税务有关管理规定,先行按照公司条件和项目标准享受相关国内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印发后,如公司未被列入清单,应按规定补缴已享受优惠的公司所得税款。申请享受《若干政策》第(一)、(叁)、(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公司。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五、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叁)、(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公司或项目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公司条件或项目标准。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六、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对清单内的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公司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公司条件和项目标准的公司或项目,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七、公司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公司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公司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濒诲辩耻辞;信用中国&谤诲辩耻辞;网站公示。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公司享受2020年度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关税〔2021〕4号规定的进口税收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优惠政策的公司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附件: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条件和项目标准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2.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公司、项目和软件公司提交材料明细表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别尘蝉辫;4.公司重大变化情况表
5.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公司或香满园、软件公司申报系统公司填报试用手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