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苏人社办函〔2021〕2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于支持公司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濒诲辩耻辞;放管服&谤诲辩耻辞;改革要求,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向用人单位放权。要结合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特别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做好与公司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掌握公司工作开展情况,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工作网络进行宣传发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宣传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对公司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对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着力营造鼓励引导广大劳动者学习掌握职业技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备案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对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97号)文件要求,支持公司自主或作为第叁方评价机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评估备案。对暂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按规定自主开发公司评价规范,经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备案后,可作为开展评价认定的依据。支持较为成熟和影响较大的公司评价规范,报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备案后,按程序申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叁、做好服务保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到主动对接、上门服务,帮助已备案的公司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有意愿但仍未备案的公司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尽快完成备案程序;引导暂不具备自主评价能力的中小微公司与条件成熟、管理规范的第叁方评价机构建立联系,满足职工评价需求;鼓励地方龙头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职能,支持公司建设评价资源、创新评价模式、开展第叁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扩大评价地域范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濒诲辩耻辞;放管服&谤诲辩耻辞;要求,切实把评价组织、考务管理、证书发放权限交给用人单位,杜绝设置条条框框限制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释放公司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活力。同时与行政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运用好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将公司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享受地方技能人才政策。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71777。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于支持公司人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
对于支持公司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