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3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于&濒诲辩耻辞;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濒蝉辩耻辞;两头在外&谤蝉辩耻辞;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濒蝉辩耻辞;零关税&谤蝉辩耻辞;正面清单管理&谤诲辩耻辞;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濒诲辩耻辞;零关税&谤诲辩耻辞;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苍产蝉辫;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30日
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