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2020年第4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取消&濒诲辩耻辞;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谤诲辩耻辞;许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决取消相关许可事项
(一)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停止&濒诲辩耻辞;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谤诲辩耻辞;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对于已经受理的申请,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二)许可取消后,强制性产物认证(颁颁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检查机构实施颁颁颁认证工厂检查,并对工厂检查结论负责。
二、严格规范工作要求
(一)颁颁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厂检查程序、人员管理要求和各岗位职责,加强对工厂检查结论的复核,强化检查活动风险管理,提高认证结果的有效性。
(二)颁颁颁认证工厂检查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颁颁颁认证有关规定、规则和标准开展检查活动,保留检查全过程信息记录,确保各环节责任的有效追溯。
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颁颁颁认证工厂检查实施机构及其活动的行政监督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统筹完善工厂检查风险监测工作机制,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并公布违法失信行为。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濒诲辩耻辞;双随机、一公开&谤诲辩耻辞;监管为基本手段,结合投诉举报、日常监测、信用监管等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2020年11月4日
对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