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税务局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2020年第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就资源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对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现明确我省资源税应税产物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20%。
二、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税务局对于资源税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对于明确若干税款征收标准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2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税务局
2020年8月31日
对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