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科学技术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财政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教育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创业创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统筹管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水平与使用效率,经研究,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科学技术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财政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教育厅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