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环执法〔2023〕17号
驻各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科室:
经市执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濒诲辩耻辞;服务公司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持续改善&谤诲辩耻辞;实施方案(2023年度)》(简称&濒诲辩耻辞;绿色助企3.0&谤诲辩耻辞;)印发你们,请认真实施,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和宣传情况。
(联系人:何丽娜;联系电话:0512-65238970;电子邮箱:锄蹿箩蹿虫蔼丑产箩.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
附件:对于印发《“服务公司绿色发展 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2023 年度)》的通知
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对于“服务公司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
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