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3
政策级别: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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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搁颁贰笔)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马来西亚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搁颁贰笔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开始生效实施。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搁颁贰笔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搁颁贰笔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第一年税率。根据协定规定,后续年度税率自该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搁颁贰笔的15个签署方中生效成员数量将达到12个,仅剩余印度尼西亚、缅甸、菲律宾等3个东盟成员国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