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一、申报条件
(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叁甲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支持高校在锡设立的校区申报。
2.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特色,相关研究领域或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近叁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市级以上或行业领域科技奖励。
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司共建实验室。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与我市1家创新型公司联合共建;牵头单位为公司、医院、新研机构的,须与高校院所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公司牵头申报的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4.每家单位限报1家实验室。
(二)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实验室定位应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方向应符合指南布局领域。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3.实验室主任应由本领域高水平研发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且在实验室全时工作,申报截止日(2025年11月21日)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
院士担任的不超过70周岁)。
4.实验室应具备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固定人员20人以上,且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6份、佐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审核推荐。实验室申报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其中高校、叁甲医院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牵头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叁、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万 磊,0510-81821899
江阴市科技局:温京涛,0510-86861553
宜兴市科技局:刘 博,0510-87986293
梁溪区科技局:叶 飞,0510-83158953
锡山区科技局:孔祥存,0510-88212135
惠山区科技局:吴振兴,0510-83891795
滨湖区科技局:冯 洁,0510-81178558
无锡高新区科工局:金 兰,0510-81890900
经开区经发局:陆佩琳,0510-8058006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对于组织开展2025年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