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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无锡市丨《对于组织开展2025年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10-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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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叁甲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支持高校在锡设立的校区申报。

2.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特色,相关研究领域或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近叁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市级以上或行业领域科技奖励。

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司共建实验室。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与我市1家创新型公司联合共建;牵头单位为公司、医院、新研机构的,须与高校院所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公司牵头申报的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4.每家单位限报1家实验室。

(二)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实验室定位应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方向应符合指南布局领域。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3.实验室主任应由本领域高水平研发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且在实验室全时工作,申报截止日(2025年11月21日)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

院士担任的不超过70周岁)。

4.实验室应具备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固定人员20人以上,且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6份、佐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审核推荐。实验室申报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其中高校、叁甲医院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牵头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叁、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万  磊,0510-81821899

江阴市科技局:温京涛,0510-86861553

宜兴市科技局:刘  博,0510-87986293

梁溪区科技局:叶  飞,0510-83158953

锡山区科技局:孔祥存,0510-88212135

惠山区科技局:吴振兴,0510-83891795

滨湖区科技局:冯  洁,0510-81178558

无锡高新区科工局:金  兰,0510-81890900

经开区经发局:陆佩琳,0510-8058006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