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奖补对象与周期
1.奖补对象为各区(园区)技术转移吸纳方(公司),技术转移输出方(公司),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经理人、科技专员);
2.奖补周期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
二、奖补方法
1.奖补以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淮安地区技术合同数据为准,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奖补除外,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2.对技术吸纳方、技术输出方的奖补资金按照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5%给予奖补(关联公司间交易除外),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万元,单个公司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市财政按照其完成的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最高0.005%(每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最高0.5万元)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对技术转移机构的奖补资金,按照其促成的年度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3%给予奖补(关联公司间交易除外),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对技术经纪人(经理人、科技专员)的奖补资金,按照其促成的年度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1.5%给予奖补(关联公司间交易除外),最高不超过8万元。
叁、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登录&濒诲辩耻辞;淮安科技云服务平台&谤诲辩耻辞;(网址丑迟迟辫蝉://飞飞飞.丑补办箩驳濒.肠苍/)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同时技术转移吸纳方、技术转移输出方、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经理人、科技专员)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许洪源 0517-83932067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李越 0517-8367885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