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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12-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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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1030产业体系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扶持政策

(一)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分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获得500万元项目资助的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其余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创业领军本土成长人才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对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验收且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领军人才,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

叁、支持类型和条件

本批次开放申报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一)已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苏州创业,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促进作用的领军人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和全职创业的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公司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或现代服务业公司,主导产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

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公司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5.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已落户项目条件1-3外,还应满足:申报公司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公司,公司于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

(二)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业的人才,优先支持各地重点推荐和支持的海外人才、拟全职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条件1-3,并在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于2027年6月15日前在苏州完成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访问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专题网站:丑迟迟辫蝉://蝉蝉迟.蝉耻锄丑辞耻.驳辞惫.肠苍/驳蝉濒箩,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9日9时-2026年1月4日9时。

五、联系方式

系统注册、填报咨询:400-8696-086

申报咨询及材料受理咨询:

张家港市0512-58286125

常熟市0512-52939170

太仓市0512-53890680

昆山市0512-57317683

吴江区0512-63981898

吴中区0512-67682696

相城区0512-85182160

姑苏区0512-68727616

苏州工业园区0512-67068021

苏州高新区0512-6875150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