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为推动创新要素向公司集聚,进一步强化公司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业能级和公司能级的持续提升。根据《对于印发盐城市雏鹰公司、瞪羚公司、潜在独角兽公司和独角兽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盐科高〔2023〕68号)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盐城市雏鹰公司、瞪羚公司、潜在独角兽公司和独角兽公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条件
(一)雏鹰公司评估条件:
1.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度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公司;
2. 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6年,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5000万元;
3.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4. 公司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1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物(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5.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公司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3年内获得天使、风投等股权投资的科技型中小公司。
(二)瞪羚公司评估条件:
1. 市瞪羚公司培育库在库培育公司;
2. 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20年;
3. 4年前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4. 近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20%,且最近1年正增长;
5. 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强。
(叁)潜在独角兽公司和独角兽公司评估条件:
1. 市潜在独角兽公司培育库在库培育公司;
2. 潜在独角兽公司、独角兽公司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潜在独角兽公司:①尚未上市;②成立5年之内且估值不小于1亿美元,或成立5-9年且估值为5-10亿美元。
(2)独角兽公司:①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②尚未上市;③最近一轮投资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相关要求
1. 各地要广泛发动本年度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公司申报市雏鹰公司,发动符合要求的市瞪羚公司培育库、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在库公司申报市瞪羚公司、潜在独角兽公司和独角兽公司,做到应报尽报。
2. 2021-2024年已入库的市瞪羚公司、潜在独角兽公司需按要求重新提供申报评估材料,2025年市瞪羚公司、潜在独角兽公司新入库公司参加评估的,无需再次提供评估材料,但各地需将公司名单纳入申报汇总表,最终参与评估的公司以各地上报的汇总表中名单为准。
3. 申报公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各地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公司相关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必要时对申报公司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4. 请各地于10月24日前将本地区推荐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局高新处,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汇总表excel、申报材料pdf文件)压缩包发送至yckjjgxc@163.com。
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于昊平
联系电话:0515-81888407
申报材料受理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南路7号盐城市科创中心407室
附件:
1. 盐城市雏鹰公司评估申报书
2. 盐城市瞪羚公司评估申报书
3. 盐城市潜在独角兽公司、独角兽公司评估申报书
4. 盐城市雏鹰公司申报汇总表
5. 盐城市瞪羚公司申报汇总表
6. 盐城市潜在独角兽公司、独角兽公司申报汇总表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对于印发盐城市雏鹰公司、瞪羚公司、潜在独角兽公司和独角兽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