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落实《重点工业产物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支撑建立产物碳足迹管理体系,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工业产物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叁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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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业产物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