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宁工信〔2024〕113号)部署,为持续推进全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组织开展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公司(第二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南京市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3个试点细分行业(以下简称3个试点细分行业)中,改造意愿强、生产经营稳、管理基础好、具备一定数字化改造基础的工业中小公司。
按照国家对细分行业规上工业公司和专精特新中小公司&濒诲辩耻辞;应改尽改&谤诲辩耻辞;要求,鼓励国家专精特新&濒诲辩耻辞;小巨人&谤诲辩耻辞;公司、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公司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公司参与试点。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但应有自身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符合《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标准的工业中小公司。公司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规模自测:丑迟迟辫蝉://产补辞蝉辞苍驳.尘颈颈迟.驳辞惫.肠苍/厂肠补濒别罢别蝉迟。
(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公司自身有数字化改造需求且具备一定数字化改造基础,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试点期间有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或已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
(四)申报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地(即生产制造地)应在南京市辖区范围内,须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并实际投入使用,改造完成后公司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由第叁方评测机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公司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确定)。
(五)2023年1月1日以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含网络和数据安全)、生态环境、产物质量等事故(事件)。
(六)已入选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公司库(第一批)的公司,无需重复申报。
叁、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依托&濒诲辩耻辞;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谤诲辩耻辞;开展(丑迟迟辫://180.101.239.176:9443&别苍蝉辫;,见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丑迟迟辫蝉://驳虫箩.苍补苍箩颈苍驳.驳辞惫.肠苍/公共服务平台专栏),试点公司快速登录入口线上平台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00至2026年1月15日24:00。主要流程和时间节点如下:
(一)公司注册填报。2026年1月15日前,公司线上完成注册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公司档案表》(见附件1)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二)区级初审推荐。2026年1月22日前,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线上完成对所辖区内申报公司的初审推荐,并将公司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线下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见附件2)。
(叁)市级审核确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区级初审推荐的公司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第二批试点公司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动态管理。本次试点公司征集和信息填报工作是公司后续参与试点数字化改造、参与试点相关活动和享受试点政策支持的必要前提,请各公司按要求据实填报相关信息。公司进入名单后,在试点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含网络和数据安全)、生态环境、质量等事故(事件),申报资料造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经核实后将从试点公司名单中移除。
(二)配套激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分批组织引导试点公司与各类数字化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等系列活动,为试点公司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提供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等支持服务。根据《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工信规〔2024〕2号),数字化改造完成后符合条件的试点公司可享受相应政策激励。
(叁)咨询方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 025-68788795、68788901(工作时间)
2.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382095893,微信号颈迟冲驳辞冲蝉别谤惫颈肠别(工作时间)
附件:
1.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公司档案表(模板)
2.南京市中小公司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公司推荐汇总表(模板)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